由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归口,相关企业、技术研究机构等单位起草的《化妆品原料可豁免皮肤光毒性和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的判断方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联系人处。逾期未回复,视为认可征求意见稿中相关内容。
联系人:林芝
电话:18520226299
邮箱:3126145286@qq.com
广东省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GDICST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2:征求意见稿-《化妆品原料可豁免皮肤光毒性和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的判断方法》团体标准
附件3: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化妆品原料可豁免皮肤光毒性和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的判断方法》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