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将围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牙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对宾馆酒店、洗浴场所提供给客人使用的洗发水、沐浴露、护发素、润肤乳、牙膏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检查产品合法性,对比国家药监局数据库信息,查看是否为自制“三无”产品,是否经过注册或者备案;
二是检查标识标签,查看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洗护类化妆品“大瓶”灌“小瓶”的分装行为;
三是检查进货查验台账,查看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留存供应商资质文件和产品备案凭证等;
四是检查经营行为,查看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化妆品是否变质、超过有效期限,是否擅自涂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等。
此次专项检查将进一步规范住宿、洗浴行业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排查并化解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