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化妆品资讯» 权威发布» 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6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2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6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2号)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时间:2024-01-10 15:00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康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美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脸面祛痘维肤膏等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在2023年国家 化妆品 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四川省药品 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 标签 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康采 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美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脸面 祛痘维肤膏等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 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 禁用 原料(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月4日
日期: 2024-01-10
    分享: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 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 )”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foodmate@foodmate.net 电话:0535-6730582



地区相关资讯
推荐图文
座机:0535-2122193
E-mail:news@foodmate.net

京ICP备20003097号-2©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