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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局“点线面”并举推进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9-20 10:57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日前,平湖市局以全省《化妆品经营领域主体责任清单》出台为契机,按照省局部署要求,全力推动《清单》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监管人员治理能力和从业人员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日前,平湖市局以全省《化妆品经营领域主体责任清单》出台为契机,按照省局部署要求,全力推动《清单》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监管人员治理能力和从业人员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紧盯难“点”攻坚整治。针对美容美发机构存在的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经营使用超过有效期限化妆品等顽疾问题,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质量管理培训8场,并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美容美发机构“靓妆”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主体与环境、产品合法性、进货渠道、广告宣传、使用与报告等五大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排查,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排查美容美发机构94家次,立案查处4起。
 
  二是围绕多“线”提升效果。突出重点环节监管,严格审核普通化妆品备案,把好产品准入第一关。今年以来已完成化妆品备案初审640个品种。突出重点产品监管,对风险较高的进口化妆品、特殊化妆品、功效类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严查不合格化妆品,截至目前,已开展抽检34批,发现不合格化妆品1批次。突出重点领域监管,聚焦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乱象,开展新一轮“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对全市化妆品网络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
 
  三是聚焦全“面”护航发展。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化妆品生产一系列新法新规实施多,一方面及时组织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线上与线下的新法培训,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助企新法普及服务,深入企业开展法规宣贯14次,通过点对点精准服务和面对面细心讲解,切实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系列新法新规,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等符合法规新要求。
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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