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开展
化妆品“一号多用”
违法行为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近日,全市各级
市场监管部门从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针对“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三种产品标注情形,坚持检查与普法,打击与规范共发力的思路,以批发市场、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和化妆品使用企业为重点,排查治理化妆品“一号多商标”、“一号多用名称”、“一号多主体”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截至8月8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00余家;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反馈属地监管部门监督落实。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排查治理化妆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