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化妆品监督抽检主要针对彩妆类、普通护肤类、儿童护肤类、防晒类、祛痘抗粉刺类、面膜类、洗浴类、香水类、眼霜等7类产品进行,重点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经营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将批发业户、零售连锁店、美容美发机构、小商店等重点场所作为抽样区域,分阶段分品种抽样。及时跟踪检验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
执法人员坚持监检结合,同步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化妆品合法性、标签标识等情况。同步开展法规宣贯,向化妆品经营者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化妆品经营者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检查美容美发机构、商场超市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6家,抽取防晒、彩妆类产品3批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经营的化妆品超过有效期、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已在进一步调查落实中。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所抽样品的检验结果,并将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做好抽检信息的发布和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