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我局已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有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2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