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
化妆品中甲基
汞、乙基汞和无机汞的同时测定》河北省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6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有修改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单位名称: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周丽
电话:0311-69086027
传真:0311-69086027
电子邮箱:zhouli_2004@126.com
河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