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黑龙江省
化妆品安全监管,健全化妆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化妆品安全
风险防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促进我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建化妆品安全
专家库方案》(黑药监化〔2022〕271号)我局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化妆品安全专家,组建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化妆品监管、
技术审评、
不良反应监测、
监督抽检与
风险监测评价、
检验检测、功效评价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专家人数不超过11人。遴选范围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机构、药品监管机构和医院等单位,涉及化妆品安全监管、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检验检测、毒理、理化、皮肤科学、化学、生物制药、安全风险评估、功效评价、化妆品包装材料、法规标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熟悉有关化妆品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具备药学、医学、化工、生物工程等化妆品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或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四)在化妆品安全监管、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毒理、理化、皮肤科学、化学、生物制药、安全风险评估、功效评价、化妆品包装材料等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相应专业领域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六)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三、推荐方式
推荐专家截止日期为202年12月28日。请各有关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被推荐专家的《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推荐表》、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在专业领域内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论文、科技成果等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将签字盖章纸质版《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推荐表》报送(邮寄)至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王耀博,电话:0451-88313163,18646319961
电子邮箱:916568207@qq.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
附件: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推荐表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