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化妆品资讯» 权威发布» 药监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化妆品经营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化妆品经营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查处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时间:2022-11-16 10:06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逐步实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免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北京市药监局制定了《北京市化妆品经营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查处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逐步实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免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北京市药监局制定了《北京市化妆品经营监管领域轻微 违法行为查处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11月2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406室 化妆品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53
  2.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原则反馈意见”,邮箱地址:huazhuangpinchu@yjj.beijing.gov.cn
  3.电话:010-83978543
  4.传真:010-83978545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3: 制定依据.doc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日期: 2022-11-16
    分享: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 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 )”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foodmate@foodmate.net 电话:0535-6730582



地区相关资讯
推荐图文
座机:0535-2122193
E-mail:news@foodmate.net

京ICP备20003097号-2©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