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签订活动,是为了让化妆品经营(使用)主体自觉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并履行化妆品经营质量、经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化妆品经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安全自查制度等行业自律制度;不做虚假宣传,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化妆品。让化妆品经营(使用)者们从诚信入手,用质量取胜,维护好市场的有序竞争,推动全州化妆品行业的发展。
截止2022年5月,全州出动执法人员130余次,共与223户化妆品经营(使用)主体签订了《化妆品经营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