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
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和省药监局的统一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好《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今年以来,宿州市
市场监管局以化妆品
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为抓好,监管与稽查有机联动,采取三项有效措施,狠抓化妆品
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化妆品的安全。
一是强化化妆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宣贯。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走访调研、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形式,深入企业、社区,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提高群众的学法守法意识、安全用妆意识、合法权益受侵后的自我保护意识等,着力烘托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化妆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二是强化化妆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宿州市局以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为抓手,狠抓化妆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采取市、县(区)监管上下联动、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有机融合、市场监管与公安监管的部门互动等有效工作机制,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地毯式”检查,对经营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等的特殊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的单位,实施重点检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使用安全。
三是强化化妆品违法行为的严查重处。一直以来,宿州市局狠抓化妆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直属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专门成立药械化案件执法大队,核定并到位执法队员11人,专门负责药械化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另外,还设立一个大要案执法大队,核定并到位执法队员9人,专职办理药械化等违法行为涉及的大案要案。截至4月20日,全市共监督检查各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77家,其中,责令限期整改183家,立案5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