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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公告 (2023年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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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01-09 11:26:18 来源: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 2066
核心提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对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爱森(福建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966家企业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详见附件)取消备案。
发布单位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3年 第1号
发布日期 2023-01-06 生效日期 2023-01-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我局于2022年11月 23日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的公示》,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现对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爱森(福建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966家企业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详见附件)取消备案,特此公告。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6296732

附件:福建省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清单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地区: 福建
标签: 普通化妆品 备案 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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