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规旨在提供对ACD第三十次会议及其相关会议通过的ACD的更新和修正,其中涵盖了在当地市场上可获得的化妆品。指导从事化妆品的生产、进口、出口、销售、出售、分发、捐赠、转让以及使用、测试、促销、广告或赞助的机构。此次修订主要涉及:ACD成分附录的更新和修订;确定化妆品产品中1,4-二恶烷的限量要求和执行时限要求;通过了包括纳米牙增白套件在内的最新边界产品清单;给出了九(9)个ACM(东盟化妆品方法)以及ACM 005和007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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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FDA Circular No. 2019-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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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10-01 | 生效日期 | 2019-10-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法规 | 专业属性 | 限量相关,产品及原料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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