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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大麻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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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0-12-30 12:00:00 来源:泰国公共卫生部 浏览次数: 2792
核心提示:法规中规定了大麻、THC、大麻籽油和大麻籽提取物的定义,对于化妆品中使用大麻籽油和大麻籽提取物需符合本法规附件中的规定才可以使用;其他禁止使用。根据第五类毒品规定,泰国禁止大麻籽由、大麻籽提取物以及含有这些物质具有功能用途的化妆品进口到泰国。附件中规定了可使用的大麻籽油和大麻籽提取物的名称、使用范围、最大浓度使用条件。
发布单位
泰国公共卫生部
泰国公共卫生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2-30 生效日期 2021-01-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限量相关,产品及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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