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我局制定了《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附件1: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pdf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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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冀药监规〔2021〕4号 | |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生效日期 | 2022-01-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7-01-01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相关解读: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政策解读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局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我局制定了《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情形》《河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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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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