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 (2021年第143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 (2021年第143号)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1-12-01 06:02:00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 2789
核心提示: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标志,现予公布。
发布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1年第143号
发布日期 2021-11-29 生效日期 2021-11-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儿童化妆品标志,现予公布。

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图案,等比例标注在销售包装容易被观察到的展示面(以下称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识别。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时,儿童化妆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1厘米。

特此公告。

附件:儿童化妆品标志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1月29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43号公告附件.docx


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 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 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 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 ”。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