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应准备哪些材料?被拒绝入境该怎么办?本次 将与大家一起探讨交流这两方面内容。
一、进口化妆品入境应提交的资料
香水作为普通化妆品,进口前备案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完成备案。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化妆品进口分为首次进口和非首次进口。
1、首次进口化妆品应提供以下文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2)产品配方;
(3)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凭证;
(4)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注:离境免税化妆品应当实施进口检验,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免于标签的符合性检验。)
(5)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海关总署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对于首次进口的离境免税化妆品,应当提供供货人出具的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我国相关规定的声明、国外官方或者有关机构颁发的自由销售证明或者原产地证明、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产品配方等。
2、非首次进口化妆品
非首次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完成备案后,应当凭备案凭证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报检,除首次进口所需要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上一批次化妆品进口记录及销售记录。
二、被拒绝入境的化妆品就肯定无法入境么?
对于首次进口的化妆品,或者曾经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或者进口数量较大的化妆品,海关会加强抽样并严格审查。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对进口的化妆品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化妆品被拒绝入境,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该批化妆品经检验检疫认为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项目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
(2)除第(1)款外的其他情形,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入境销售、使用。
基于上述信息,5月份被拒绝入境的迪拉瑞运动香水,进口商应尽快补齐所缺证明材料,提交海关审查。另外, 也在此提醒化妆品国内进口商一定要了解并熟悉化妆品进口过程中的合规管理要求,在进口过程中与出口商等有效沟通,避免入境过程中因材料不齐全或货证不符等情况影响正常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