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阜食药监风险〔2016〕372号)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阜食药监风险〔2016〕372号)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12-22 09:44:21  来源: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95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四品一械”安全事件,降低各类安全风险危害,经研究决定调整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发布单位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阜食药监风险〔2016〕372号
发布日期 2016-12-20 生效日期 2016-12-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ahfyfda.gov.cn/content/detail/5859d54daf88bcbe0215c6b5.html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四品一械”安全事件,降低各类安全风险危害,经研究决定调整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杜玉民

  副组长:张文生  吴  军  张  超  宁宇南  白雪梅

  王  军  赵华伟  水秀玲

  成  员:王  阁  赵敬华  马卫东  王  淼  孙  斌

  李  铁  刘雪华  张  谦  张  标  张  杰

  张明伟  陈  勇  汪  锋  姜德杰  储  闽

  樊亚军  胡  均  孙旌文  王  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药化生产、药化流通、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消费、保健食品、案件查处组,办公室设在风险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科。

  办公室主任:张文生(兼)

  副  主  任:张  杰  马卫东

  成      员:郑邦文  张志伟  陈  杨  刘传标

  李守业  肖  艳  李国东  陈秀萍

  石碧娟  张迎莉  王曾媛  魏鹿萍

  张家梅  李学进  艾肖冰  刘  林

  徐  冰  魏从建  赵东明

  1.药化生产应急组,具体负责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舆情监测、风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组  长:宁宇南(兼)

  副组长:樊亚军

  成  员:赵东明  支队相关大队人员一名

  2.药化流通应急组,具体负责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舆情监测、风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组  长:张文生(兼)

  副组长:王  淼

  成  员:张家梅  胡士勤  支队相关大队人员一名

  3.医疗器械应急组,具体负责医疗器械舆情监测、风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组  长:吴  军(兼)

  副组长:张  谦

  成  员:张迎利  严兆宇  支队相关大队人员一名

  4.特药应急组,具体负责特殊管理药品舆情监测、风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组  长:宁宇南(兼)

  副组长:储  闽

  成  员:支队相关大队人员一名

  食品生产应急组,具体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环节舆情监测、风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组  长:吴  军(兼)

  副组长:姜德杰

  成  员:石碧娟  张怀成  支队相关大队人员一名

  6.食品流通应急组,具体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流通环节舆情监测、风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组  长:吴  军(兼)

  副组长:李  铁

  成  员:李曙东 郑海峰 王曾媛 支队相关大队人员一名

  7.食品消费应急组,具体负责食品消费环节舆情监测、风险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组  长:吴  军(兼)

  副组长:孔令君

  成  员:张志伟  支队相关大队人员一名

  8.案件查处组,具体负责“四品一械”风险应急管理、舆情监测处置过程中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组  长:宁宇南(兼)

  副组长:王  阁  张  标

  成  员:丁  军  魏鹿萍  杨  钦  支队相关人员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0日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


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 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 ”。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