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指导化妆品许可及日常监管工作,我局组织整理了《已批准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二批)》,现予发布。尚未收录的已批准使用的化妆品原料,我局将陆续组织整理并分批发布。
特此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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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家食药监局通告2013年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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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3-05-07 | 生效日期 | 2013-05-0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14-06-30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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