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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裁量基准的通知 (吉药监法〔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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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1-04 10:51:19 来源: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 518
    核心提示:为健全完善省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依据“两品一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药监局文件,结合省局“权责清单”制定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裁量基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裁量基准》,请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吉药监法〔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1-03 生效日期 2024-01-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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