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网站公告
热门关键词: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实施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药监规〔2023〕7号)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实施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药监规〔2023〕7号)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11-21 11:42:49 来源: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 15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省局组织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修改完善了第三章《检查程序》和第四章《许可检查》等有关条款(附件1)。现将修订后的《办法》(附件2)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药监规〔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11-20 生效日期 2023-11-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解读: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关于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实施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省局组织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修改完善了第三章《检查程序》和第四章《许可检查》等有关条款(附件1)。现将修订后的《办法》(附件2)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附件:附件1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修订条款.pdf

附件2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检查实施办法(试行).pdf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行政许可 医疗 化妆品
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跟踪、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邮箱: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实时把握 化妆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 化妆品合规联盟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 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 ”。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vip#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2891238009



按分类浏览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座机: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E-mail:vip@foodmate.net


    化妆品合规联盟

    食品标法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