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裁量权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工作,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我局组织制定了《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并修订了《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山东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山东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8月25日前反馈至我局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fzcsdfda@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