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我局起草了《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2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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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